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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企业税务风险防控与稽查应对五》

2017年8月1日 10:23讲师:郑大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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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虚开风险防控

企业为什么会涉及虚开?

一是不知情下取得虚开的专票;

二是默认他人(如业务员或对方企业)买票虚开;

三是自己有意虚开发票。

常见卖票类型:出售假发票、出售作废发票、出售未报税发票、出售富余票、专业出售发票。

(一)核对实际购买的货物品名、规格、数量、金额与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明细是否一致。一、不知情下取得虚开发票的防范

(二)对供货单位的经营范围、规模、资质进行了解。可查看对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,看其经营范围;通过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看对方企业情况。

(三)汇款账户与销售单位尽量一致。尽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。

(四)严防“传说中的业务员”

1.确认业务员真实身份,在接触中需观察业务员是否对供货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较为了解;

2.支付货款勿用现金交易,也不要将货款直接通过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业务员个人;

3.保留交易过程中业务员提供的各类资料凭证等,一旦该笔业务出现问题受到税务机关甚至公安机关调查时,可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线索;

4.即使利益诱人,或是对方承诺如何安全隐蔽,切勿听信一些不怀好意的业务员所提出的非法发票“合作”。

刑法(国家税务总局转发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、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〉的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的通知 ):虚开类型:

(1)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、为自己、让他人为自己、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;

(2)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、为自己、让他人为自己(与默认的区分)、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;

(3)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,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虚开量刑标准:

第二百零五条 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发票罪;虚开发票罪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;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;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虚开类型:

1.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”;(最新50万)

2.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”;(最新250万)

3.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100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”;

4.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,属于“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”

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、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,为“情节特别严重”的基本内容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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